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小案不小办】不懈追寻终破茧 主动作为化纠纷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4-09-06 15:11:49 打印 字号: | |

“法官,没想到您能来,真是太替我考虑了,谢谢……”在签完调解协议后,被告李某感慨的对法官这样说道。


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审判理念。承办法官在被告主动放弃诉权的情况下,仍未放弃任何寻找被告的线索,尽最大努力还原案件本来面貌,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肯定。

原告王某和被告李某本是朋友关系,近年来,李某以做生意为由多次向王某借款,由于转账记录较多且无相关凭证,导致双方账目核对不清,无奈之下王某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虽然承办法官已于庭审前与李某进行了电话沟通,了解了其对欠款的争议所在,但庭审当日,李某并未前来法院进行抗辩,亦未提交书面抗辩意见,在多次联系无果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该案件进行了缺席审理。

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提供的证据非常有限,仅向法院提供了多页微信转账记录,并未提供聊天记录截图等能够证明双方有借贷的合意,且转账记录时间跨度久、转账次数多,在每笔款项均无备注的情况下并不能确定所有转账是否均为借款。如果按照民间借贷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案也可以依法裁判,但这极有可能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认为,既然案件存在争议,哪怕李某放弃了诉讼权利,也应当竭尽所能还原案件事实,给双方当事人一个合法、合理的结果。

庭审结束后,面对无法联络李某这一难题,承办法官多方查询、多次走访,在排查了李某的户籍地、经常居住地、经营场所等信息后,最终锁定了辖区内某厂区,并带着王某一起找到了李某,双方坐下来核对账目,计算尚未清偿的欠款本息。最终,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王某同意与李某就该案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承诺于年底之前偿还所有欠款。



法官手里一件案,百姓心中一片天。蛟河市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面对矛盾纠纷,秉持“不怕难、耐得烦”的原则,牢固树立“小案不小办”理念,用心用情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以个案公正汇聚起司法公正的磅礴力量。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