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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蛟河法院与全市金融机构共商金融案件执前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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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7-23 15:25:2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涉金融案件执行质效,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近日,蛟河法院邀请辖区内各金融机构代表召开“执行+金融”座谈会。此次会议旨在就金融案件执行前的联合化解工作进行深入探讨,并对经执行局查控后鉴别为被执行人处于失能状态的案件,推动金融机构予以核销交换意见,以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会议开始,蛟河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张海军就当前金融案件多发以及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进行了简要介绍。他强调,金融案件的执行不仅关系到金融机构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和金融稳定。因此,加强法院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执行+金融”调解室的执行前化解作用,共同推动金融案件的有效执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

随后,与会金融机构代表纷纷发言,就金融案件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他们表示,金融机构在执行金融案件过程中,面临着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财产难以查控等诸多难题。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执行难度大等原因,金融机构在核销失能被执行人债务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针对这些问题,执行局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案和建议。首先,加强法院与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其次,对于经执行局查控后鉴别为被执行人处于失能状态的案件,推动金融机构予以核销,减轻金融机构的负担和风险。同时,法院也将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通过限制高消费、公布失信名单等措施,促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与会金融机构代表对法院提出的解决方案和建议表示高度认可和赞同。他们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共同推动金融案件的有效执行和核销工作。

 通过此次座谈会,蛟河法院与辖区各金融机构凝聚共识,强化并举,为破解执行难以及执源治理工作夯实了基础。蛟河法院将聚焦“执行+金融”的双向合力,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促进执行联动长效机制的不断优化和完善,共建优质金融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