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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引纠纷 多元共治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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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11 15:58:08 打印 字号: | |

 房屋漏水引发的邻里矛盾,在居民密集的住宅区尤其是老旧小区并不罕见。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联合社区、物业,成功化解了两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

    案涉小区共有五层,两位原告在案涉小区一楼租赁同一门市房各自经营,一日,两位原告屋顶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漏水,因二楼长期无人居住,在社区调解未成的情况下,两位原告分别将三楼、四楼和五楼的邻居告上法庭,要求三名被告赔偿各项损失。

    因两起案件起诉时间不同,案件受理后,两名承办法官分别进行了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一名原告向法院提交了鉴定申请,考虑到若启动鉴定程序不仅导致案件审理周期较长,会带来更高的诉讼成本,不利于双方邻里矛盾的化解。因此,两名办案法官将两起纠纷融为一处,联系各方进行调解。

    为更好地化解邻里纠纷,承办法官主动联系社区和物业公司,将社区委主任、社区民警、物业公司代表和双方当事人聚到一处,了解漏水发生的原因和物业开展维修的过程,并以此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不仅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和意见,而且物业公司也积极履职,就老旧小区管道维护问题提出了下一步解决办法。最终,在承办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的耐心劝说下,双方达成了和解,三名被告赔偿两名原告因漏水造成的损失共计11000元,并当场履行。两起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不仅省去了鉴定等一系列繁冗复杂的程序,节约了诉讼成本,而且延续了邻里间的和谐关系。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相邻关系在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融洽的邻里关系不仅有利于家庭和睦幸福,还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蛟河市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