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蛟河市人民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任职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工作大会。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于海洋同志主持,司法局副局长刘国彩同志,公共法律服务科科长侯津歧同志应邀参加,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赵丽娜同志作岗前培训。
此次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于2024年3月15日蛟河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他们来自各行各业,其中既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也有乡镇工作人员、社区居民,突出了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代表性。
宣誓仪式由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赵丽娜同志领读誓词,他们高举右拳,面向国旗,作出庄严宣誓,新任职人民陪审员代表张爱辉同志作表态发言。
宣誓仪式结束后,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赵丽娜同志为全体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参会的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对法院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同时感受到人民陪审工作责任重大,倍感珍惜,今后一定能认真履职,虚心向法官们请教,认真学习和领会法律知识,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和使命,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做出应尽的贡献。
最后,政治部主任于海洋同志代表蛟河法院党组向新任的人民陪审员们表示了热烈祝贺,并就今后工作中人民陪审员更好履职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忠于宪法和法律,秉公办案,遵守公民道德,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二是发挥陪审作用,合理安排时间。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与陪审之间的矛盾,取得单位领导和家庭成员的支持和理解。在审判各阶段各环节行使监督权利,推动法院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确保司法公正。三是加强素质提升,提升法律素养。强化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与领会,尽快熟悉诉讼程序。专研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培训,摸索审判方法,更好适应当前审判工作新形势。四是忠诚履职尽职,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参加庭审时,要注重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保持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