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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助理+调解”,看蛟河法院诉源治理出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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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3-21 13:37:30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将非诉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解决诉前化解力量薄弱的问题,蛟河法院积极探索“法官助理+诉前调解”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让法官助理从幕后走到台前,参与诉源治理工作。


【制度先行】
蛟河法院高度重视诉源治理工作,将法官助理纳入到诉前调解队伍中来,大力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蛟河法院制定了《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司法调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详细规定了民事案件的调解原则、调解范围、调解程序,为后续更好的开展“法官助理+诉源治理”工作模式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动员培训】
3月20日,蛟河法院召开了法官助理参与诉前化解工作动员会暨培训会。会议上,党组书记、院长赵志军同志向全体法官助理说明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全体法官助理调动积极性,提高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到诉源治理工作中。会中,立案庭庭长任星潼针对诉前调解工作的具体开展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说明,民事审判庭庭长通过“个案举例”的方式,向法官助理传授调解技巧。最后,党组书记、院长赵志军同志表示,“法官助理+诉前化解”这项创新举措不仅是蛟河法院诉前调解的有益尝试,更是蛟河法院践行“枫桥经验”的生动写照。在化解案件的同时,法官助理能够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水平,为蛟河法院后续储备法官力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运行成果】
蛟河法院自2024年3月1日起试运行了“法官助理+诉源治理”工作模式,法官助理工作热情高涨,为诉前调解注入新动能与新活力,“法官助理+诉源治理”模式初显成效。



蛟河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法官助理+诉源治理”创新工作模式,打造诉前化解“青年小分队”,着力构建形成全面参与、全员发力、全面推进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的浓厚氛围,彰显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