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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春耕丨司法春风解纠纷 不误农时不负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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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3-08 15:49:00 打印 字号: | |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年好景在春耕,当前正值备耕春耕关键时期,蛟河市人民法院新站人民法庭深入开展诉源治理,以服务保障春耕为重点,启动“暖春护农”模式,最大程度化解农耕纠纷。

近日,新站人民法庭通过“法官说事点”工作机制,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当事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赵大叔与被告金大姐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将金大姐名下的11亩土地租给赵大叔耕种5年。合同签订后,赵大叔为了提升土地收益,将旱田改成了水田,在其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可是没想到合同履行两年后,金大姐突然改了主意,将11亩土地重新租给了第三人。由于金大姐的行为,赵大叔投进去的资金打了水漂,遂来到“法官说事点”,进行法律咨询,准备起诉金大姐。

“我必须让她赔偿我经济损失”,年近六旬的赵大叔向法官气愤地说。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了当事人所属村的村书记,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见面详谈。

见面后,法官对双方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了解了前因后果后,法官开始向双方阐述相关法律规定,并积极引导他们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最终通过法官耐心劝导,金大姐将土地重新租给赵大叔,并同意减免一年租金作为补偿。

蛟河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新时代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发挥基层解纷效能,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以更强烈的责任担当、更优质的保障服务、更务实的司法举措,共同推进乡村振兴,切实以司法之力精准助力春耕生产,以法治之光全力护航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