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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源治理】“执前保全+活查活封”纵深推进执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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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3-05 15:20:30 打印 字号: | |

 灵活查封,以保促执,蛟河法院通过执前保全100头活猪,成功督促使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主动履行完毕,凸显了一体化内部执源治理在破解执行难中的关键作用。


以保促执,保障诉讼权益得以实现
李某在孙某处赊购一批玉米用于养猪,但李某却未能如期给付玉米款112600 元。孙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庭工作人员按照立审执一体化工作部署,向原告释明为保障将来判决能够得到执行,可以向法院积极提供财产线索并申请进行保全,原告听取法院建议及时提供财产线索并申请对李某所饲养的 100头活猪进行保全。

活查活封,树立善意文明执法理念
执行保全团队接手此案后,第一时间到被告养猪场了解情况,经了解被告扩大养殖规模后部分生猪还未达到出栏标准,短期内无法回笼资金,导致欠款未及时给付,且目前生猪得病较多,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如果马上要求其将生猪卖出,会导致其亏本造成巨大损失,执行法官考虑到生猪属于鲜活品,不同于房产车辆等物品,逐个生猪按照标记机械查封不仅会导致矛盾激化,也可能导致生猪生病死亡造成执行标的物减损,经多次协商,双方同意采取“活封”措施,只查封生猪数量并由李某继续饲养,饲养期间可以按照市场波动决定是否出售, 出售后将卖猪款交至法院。
能动司法,判后督促案件执前化解
生猪查封后,执行法官一直跟踪案件,经常性与李某沟通了解生猪市场价格及处理情况,案件判决后,执行法官又主动介入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耐心细致地解释法律条款,阐明案件进入执行后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积极协调,经过过深入浅出的法理解释和情感沟通,李某最终选择了积极配合,并表示“法官这么体谅我们,我也会积极还款”。李某主动向法院报备将查封的活猪进行变卖,判决生效前一天,李某夫妻背着现金来到执行局给付欠款及案件受理费合计114000元,使得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蛟河市人民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末病的工作理念,探索推动执行+诉前、诉中保全的立审执一体化内部执源治理模式,依法加大执前财产保全力度,以保促调、以保促执,提高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意识,从源头上破解执行难。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