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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门窗拒付款 强制执行促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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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2-21 15:41:09 打印 字号: | |
张某经营门窗生意,被告李某,是一位长期合作的客户,在一次大额订购后,却突然变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多次催讨无果,张某无奈之下,将李某告上了法庭。法院的判决李某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所欠货款。然而,李某收到判决后依旧我行我素,未见任何还款的举措。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执行法官联系到李某,告知如若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会采取强制措施,面对法院强力的压力下,李某终于承认错误,表示愿意履行判决,并在法院的监督下,一次性将所有欠款支付给了张某。这笔货款的追回,不仅挽回张某的损失,而且维护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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