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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齐下“未”爱发“令”,蛟河法院 打造“判后帮教+家庭教育指导”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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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2-12 09:21:19 打印 字号: | |

为促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近日,蛟河法院联合市妇联、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通过“判后帮教+家庭教育指导”新模式,对五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集中帮教,并向未成年人的父母发出5份《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切实肩负起监护职责,承担其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2月1日,蛟河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了解五名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环境、家庭情况时发现,五名未成年被告人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尚未树立法律意识,父母监管不到位,亲子之间缺乏情感沟通,内心的需求、压力得不到满足和宣泄,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五名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案件宣判后,蛟河法院联合市妇联、市未保委通过“判后帮教+家庭教育指导”新模式,采用引导而非强制、支持而非管理的核心教育理念,对家长和未成年人的进行双向辅导,对涉案未成年人及“不及格”的家长同时“补课”。一方面,法官从事实和法律角度出发,向未成年被告人讲法理、指方向,让其正视自身错误,勇敢面对、积极改正,引以为戒。另一方面,市妇联、市未保委工作人员告知其父母发挥榜样作用的重要性,探讨如何与孩子进行有效正确沟通的方法,指导家长们认真反思在履行抚养、监护、教育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家长了解未成年人成长规律,搭建亲子沟通桥梁。



蛟河市人民法院将始终高度重视未成人判后帮教工作,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持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司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