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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法院打造“1+2+3”体系助推“基层建设年”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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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9-21 09:23:58 打印 字号: | |

自基层建设年开展以来,蛟河法院紧紧围绕省、市委及上级法院部署安排,依托创新发展提升现代化基层治理能力的工作思路,着力打造“1+2+3”融合工程,不断推动基层治理“加强、延伸、创新”,持续促进基层发展“铸魂、强骨、舒筋”。

一、坚持一个中心原则,以有力党组织建设驱动基层治理发展。

高位推进,重点部署。蛟河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基层工作,通过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蛟河市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基层建设年”实施方案》,其中确定了3大方向,11项具体任务,为持续性开展基层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

党建引领,支部带头。“小区成立了党支部,创建文明小区就有了主心骨”社区委主任说道。通过在包保小区内成立临时党支部方式,进一步打通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目前已累次开展10余次关于环境卫生、社区服务、治安环境等方面的治理,为小区上百户居民带来了便利。      

党员示范,干警争先。从3月初以来,蛟河法院累计出动140余名干警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其中党员干警80余人,在流调、卡口执勤、核酸检测、小区管理、隔离监控、街道巡查、政策宣讲、敲门行动等重要岗位中发光发热,通过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评选党员先锋模范,在全体干警形成学习典型、崇尚典型、争当典型的良好风尚,凝聚基层治理中的队伍合力。截至目前,仍有80余名干警参与到常态化疫情防控,为防疫工作注入法院力量。

二、加强两个法庭建设,让“基层中的基层”成为“关键中的关键”。

天岗人民法庭与新站人民法庭作为蛟河法院“基层中的基层”,根植于人民群众中间,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广,联系最紧,建设好人民法庭始终是法院党组关心关注的重点,也是落实司法为民“关键中的关键”。

两个人民法庭及时与乡镇司法所完成对接,在指导诉前调解工作的同时,有针对性的提供法律服务。法庭法官定期下沉乡镇集中接待群众来访,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平安不出事”的目标。同时坚持“三个面向”和“两个方便”原则,高效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为了合理的照顾到偏远村落百姓的司法需求,天岗法庭每月定期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乡”活动,不仅可以解决具体的纠纷问题,而且向乡镇百姓输送了可以看得见的公平和正义。截至目前,累计接待群众500余人次,开展巡回审判、化解矛盾纠纷80件次。

三、强化三个延伸服务,用人民群众满意程度检验基层建设工作成效。

企业服务更耐心。以服务企业为中心,以优化营商为大局,发挥法院优势,更好服务地区经济建设,开展送法入企走访调研活动,通过法治体检找准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堵点、难点,及时纾困解难帮助企业取得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双胜利”,截至目前,已走访企业20余家,开展入企民法典讲座10余场,累计执结金融企业涉不良贷款案件241起。

诉讼服务更贴心。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法律咨询窗口,进行诉前释明,立案法官进行现场答疑、咨询接待,有效避免诉讼的盲目性;设立涉农、涉军等登记立案绿色通道,为特殊群体提供更人性化的诉讼服务;大力推进跨域立案工作,实现就近立案,少跑快立等诉讼服务措施。截至目前,立案法官合事议事接待口头答疑释法500余人,网上立案,网上开庭、调解160余件。

群众服务更暖心。大力开展干警走访下沉活动,依托蛟河市“30比1”微网格包保服务管理工作,85名干警对枫林湾小区1200余户居民情况进行全面摸排,为疫情防控筑牢信息屏障,同时,负责包保小区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为小区居民提供便捷的社区服务,充分发挥法院在服务群众中的带动作用。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中流击水正当其时。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新征程上,蛟河法院将会继续坚持全省法院“5511”工作总体思路和“1313”工作总体布局,实施“1+2+3”体系工程,持之以恒抓基层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效能,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