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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意外难出行 法官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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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9-14 08:25:31 打印 字号: | |

“感谢蛟河法院,同时感谢原告邱某,体谅我家中的突发情况,我深表感激,我会尽快把欠款还上。”于某与邱某因借款纠纷闹到法院,被执行人于某之所以态度直转,缘于蛟河法院执行局法官做出的努力。

2020年邱某借给朋友于某5万元,然而借款到期后,于某并没有主动还款,邱某向于某索要,于某以手里没钱为由,不断搪塞邱某,拒绝还钱。邱某只好将于某诉至蛟河市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于某立即偿还原告邱某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于某仍然拒不执行,邱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依法向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但于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时无法执行。且无论法院对其采取何种措施,于某始终无动于衷。

今年6月,事情出现了转机,于某主动来到蛟河法院执行局,希望法院可以解除其限制高消费。执行法官表示其未还款且未经申请执行人邱某同意,不能解除。然而,于某却拿出来一本病例诊断,说是妻子前几天发生车祸意外,需要去外地治病。执行法官接过病例细致查看,发现于某所说无误,看病就诊耽误不得,遂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邱某,向其说明情况。并约双方第二天来到法院当面协商。

在蛟河法院执行局接待室,执行法官对二人面对面进行调解,既对于某欠钱不还、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又劝解申请人体谅于某的现状,双方各退一步,共同度过当前的难关。在执行法官的多番劝导下,于某承诺保证尽快还款,邱某也吐露了心声:“当初你有困难找到我,我二话不说帮了你,结果你一直不还钱,说实话,我很心寒,但是人命关天,你妻子有病需要赶紧救治,我理解,我可以撤销对你限制高消费的申请,也希望你能说到做到,早点还钱。”经申请人同意,执行法官决定暂时解除对于某的限制高消费措施,待观察于某的后续表现再决定是否重新采取相应措施。这一决定作出后,于某非常感动,当即表示,给妻子看完病后,马上来法院还款。

就在一周前,于某带妻子看病回来,主动来到法院要求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约定每月还款计划,并支付了第一期还款。“意外无情人有情”,邱某在于某困难时伸出了援助之手,又在于某妻子遭遇意外时给予体谅,展现了普通人的“情义”,蛟河法院执行局通过法律手段实现了公平正义,维护了这份“情义”。下一步,蛟河法院将持续司法为民,深入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让更多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