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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缴生活垃圾处理费 情理并施 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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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9-02 08:58:22 打印 字号: | |

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法理并用,顺利执结了一批拒缴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行政处罚案件,有效地遏制了部分商户拒不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行为,为推动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根据相关规定,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实行“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但有部分商户对这项征费存在抵触情绪和拒缴行为,造成了垃圾处理费征收困难的情况。

据悉,蛟河市某火锅店等多家商户在正常营业期间一直未缴纳2020年的生活垃圾处理费,蛟河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收费人员曾多次上门催收无果,向其下发催缴通知书后对方仍以多种理由推辞拒不履行。依照程序,收费人员上报蛟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该局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的申请。蛟河法院经审查,依法立案执行。

执行法官接收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蛟河市某火锅店等多家商户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为妥善化解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和抗拒心理,促使案件能够顺利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蛟河市某火锅店等多家商户的营业场所,分别向各位商家进行说服教育和释法明理等工作,讲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并有针对性的采取强制措施。部分商户在经过执行法官法理情并用的教育疏导后,意识到了公民个人维护市容市貌的责任,遂立即履行了义务。少数商户在被冻结了银行账户后也积极履行了义务,支付了案件执行款,并承诺以后会按时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通过对不同商户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顺利执结了一批拒缴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行政处罚案件,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受到了市容管理部门的好评。

市容市貌是我们居住城市的名片,关系着每个市民的生活幸福指数,近年来,蛟河市持续在提升城乡市容市貌上下功夫,致力于创建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但整洁的城市环境不是一朝一夕可建成,需要每一位市民的努力,为了维护我们共同的生活环境,蛟河法院呼吁全体市民携起手来,做市容市貌的维护者,做创城工作的参与者!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