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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法院严格落实复工后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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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4-21 10:33:40 打印 字号: | |

按照市委要求,结合当前地区疫情防控实际,蛟河法院于4月18日复工,复工第一天,蛟河法院干警以充沛的干劲投入到工作当中去,并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一是严格做好与庭审、诉服相关的防疫工作。院机关及派出法庭严格落实人员体温检测、佩戴口罩、行程码和核酸检测结果查验等防控措施,做到应检尽检,凡进必检;由院内安检人员进行引导和劝导,使来院人员保持安全距离,做到随检随走、随办随走,严禁在公共场所滞留,确保不发生人员聚集的情况;由办案法官提前将案件当事人名单推送给法警队安检人员,安检人员认真核对当事人信息,对名单外人员一律不予放行;倡导“线上”开庭和审理,减少人员接触。

二是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具体措施。严格对院内办公区域、诉讼服务区域、审判区域和电梯间等人员密集场所实行一日两次消杀,确保环境卫生安全;开庭、询问结束后,办案法官要第一时间通知保洁进行通风和二次消杀;入院办公办案、接待当事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的良好习惯。

三是强化公务车辆消毒。综合办公室司机出车前对车辆进行全面通风和消毒,归院后进行清洁、消杀。

四是加强单位防疫期间值班值宿工作。值班人员严格在岗在位,保证第一时间处理上报突发状况。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