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关于侵权责任纠纷的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对办案法官表达了满满的谢意。处理结果让双方都如此满意,这里面有怎样的故事呢?
2019年5月,蛟河市长安街道某小区,住户们都在做饭,突然出现一声巨大的轰响,住宅楼内的住户连忙跑出来,才发现是楼上着火了。
据了解,这次火灾发生的地点是楼上的宋某家,当时宋某和前来换液化气罐的师傅董某,在检查液化气灶点火开关时,突然发生了闪爆,造成在场的宋某和董某均被烧伤,随后二人被送往医院。经抢救,宋某脱离生命危险,但后续的康复治疗以及大量的医药费让这个家庭不堪重负。
2020年1月,宋某将董某和其雇主姜某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共计45万元的财产损失。蛟河市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陈诉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 判决被告姜某赔偿原告宋某各项损失2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宋某上诉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1月,吉林中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由于姜某一直未对宋某进行赔偿,2022年1月,此案移送到蛟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案法官在了解这起案件的情况后,做出了先调解的决定。经过线上系统查询、实地走访调查,办案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姜某、董某无财产可供执行。
考虑到原告宋某身体受到严重的烧伤,需要大量的医疗费,为尽快执结此案,办案人积极同当事人双方进行交涉,并多次传唤两位被执行人来院接受调查,并多次对姜某耐心地做释法明理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申请人宋某表示愿意退让一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姜某一次性支付给宋某21万元赔偿款,本案得以妥善执结。
大火无情人有情,这样妥善执法的案子还有很多,我们的法律不仅有刚性,也有柔情,办案法官从当事人角度执结案子的耐心与执着,就是提高当事人对法院司法服务可信度与满意度最有效的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