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的方式,顺利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效地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彰显了法律的威慑力。
2016年,肖某从林某处借款本金10万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2018年,肖某再次从林某处借款本金2万元。林某多次索要借款,肖某均未偿还,遂向蛟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判决肖某立即偿还林某借款本金12万元。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肖某仍然拒不支付。林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肖某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但均未得到肖某的回复。执行法官又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对肖某名下银行存款、车辆登记、房产登记等信息做了全面调查,也并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线索。随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肖某,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要面对的严重后果,敦促其自觉履行,否则将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等失信惩戒措施,并且责令其如实报告财产,如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但肖某仍抱着侥幸心理,依旧我行我素,以没有偿还能力为由拒不履行义务。
在案件即将陷入僵局之时,执行法官开始重新梳理案件,通过执行系统的关联案件功能,终于找到了突破口。肖某作为被执行人在法院还有其他执行案件,并且曾经交待有正式工作,工资账户已经被法院冻结了。“工资被冻结了,那公积金有没有被冻结呢?”想到这里,执行法官即刻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调查,查明肖某的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缴纳状况正常,并且账户内的余额足以支付本案执行款。
执行法官当即作出决定,扣划肖某住房公积金12万元,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配合下,顺利扣划了被执行人肖某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2万元至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并在第一时间将执行款发放给林某,案件至此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