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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被收监 法官干警献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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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0-12 08:58:51 打印 字号: | |

2020年10月15日21时13分许,被告人王某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红色长江牌正三轮摩托车,从蛟河市某学校出发,沿某街由南向北往某小区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某药店门前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王某驾驶机动车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0.72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蛟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该案看似简单,是法院每年审理上百件危险驾驶案件中平凡的一件,但就是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案件,却充满了浓浓的法官情——该案宣判之后,被告人积极配合收监,但因其和女儿同住,还在上小学的女儿将面临一个月无人照顾的情况,让被告人担心不已。蛟河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沈红梅了解到这个情况后,立即联系学校,沟通老师,为其女儿找了一个老师代管,全体刑事审判庭干警自发为其女儿捐款2000元。被告人服刑的一个月期间,其女儿可以在代管老师家吃、住,免去了被告人的后顾之忧。被告人知道情况后放心服刑,并在其服刑期满后,为沈法官送来一面锦旗,感谢法官和其他干警的倾情帮助。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