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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做环保旁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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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0-09 09:01:3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我省关于生态文明思想和《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吉林生态日”的决定》文件精神,9月26日蛟河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庭在市人民广场联合开展“吉林生态日”主题普法活动,在场市民们纷纷积极参与。

蛟河法院法官干警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知识答疑、讲解典型案例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重点围绕目前环境保护面临的困境、环境保护法中相关法律知识、日常生活中怎样进行环保等方面进行宣传,号召群众们积极投身环保行动者的行列中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不浪费水资源、绿色出行,树立正确的能源资源使用观念,自觉做到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此次“吉林生态日”主题普法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200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有效宣传了环保法律知识,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节能环保意识,获得了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