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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闹事打警察 涉嫌袭警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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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9-15 13:24:02 打印 字号: | |

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主力军,在我们的周围总能看到他们忙碌的身影,人民警察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为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了安全和保障,我们应当尊重和爱护他们,但最近,蛟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袭警案件,醉酒当事人的行为令人心寒。

2021年3月,蛟河市某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内水果店有人闹事,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水果店对面一女子正与被告人张某某和周某某发生争吵,该女子称被张某某殴打,民警遂将二人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到达派出所后,二人拒不配合民警工作,民警遂对其二人采取约束醒酒措施,张某某打了劝阻的民警面部一拳,又打了另一民警面部一巴掌,期间还多次辱骂民警,后该案移交另一派出所处理。醒酒后,嫌疑人张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自愿接受刑事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应予惩处,遂依法对被告人张某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说法:喝酒闹事实属不该,打骂警察更是不对。喝酒娱乐本是放松身心的事,被告人却酒后闹事,甚至打骂劝阻民警,该行为已经对社会治安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对社会正常管理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希望广大市民朋友,适度饮酒、理性处事,不要让酒精成为犯罪的导火索。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