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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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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9-06 16:54:46 打印 字号: | |

“高价回收不用的银行卡!没有任何投资,过这村可就没这店了!”听了抖音买家的一番话,老张随即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卖给了他。这场“稳赚不赔”的生意,最终维持了不到一个月就成为了泡影。这是怎么回事呢?

2020年11月18日,被告人张某以牟利为目的,明知他人可能利用其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仍将其实名办理的中国银行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以每张500元的价格出卖给“抖音”上的“买家”,张某非法获利1000元。经审查,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13日期间,张某名下的中国银行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两张银行卡内涉电信诈骗资金流水金额共计10637979.72元。案发后,被告人张某经传唤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以营利为目的,将个人银行卡提供他人进行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温馨提示:广大群众不要相信网络上所谓的“快速赚钱”渠道,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不劳而获、侥幸心理带来的可能是严重的后果。同时,也要保持警惕心,不要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等转借、租借他人,避免沦为诈骗犯罪的帮凶!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