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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好友对簿公堂 耐心调解冰释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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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7-30 08:22: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一对闹矛盾许久的老朋友也重归于好。

黄某某与石某某本是好朋友,2016年7月,黄某某因买房装修向石某某借款10万元,石某某二话没说就拿出了10万元给黄某某救急。二人约定还款期限为2018年7月,约定利息为1分。后黄某某偿还石某某2万元本金及2016年7月至2019年3月前的利息,2019年4月1日之后的利息未偿还。2019年1月,黄某某重新为石某某出具8万元欠据一张,约定还款期限为2021年1月,利息为月息1分。但欠款到期后,黄某某未履行偿还义务。在多次讨要无果后,石某某将黄某某告上了法院。蛟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黄某某立即偿还原告石某某借款本金8万元及利息。

法院判决后,黄某某依旧没有还款,无奈之下,石某某向法院申请了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明,黄某某名下暂无房产登记信息、银行存款等信息,有一台车辆登记信息,但车牌号为外地牌照且车辆下落不明。法官电话联系黄某某,他称人在山东,暂时回不来。后经多次电话联系,其一直称在筹钱还款,但始终没有履行。法官只能先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告知石某某,如果发现黄某某的消息,立刻和法院联系。2021年6月份,石某某在蛟河市某小区见到黄某某及其的车辆,电话通知法官,执行干警立即赶往该小区并将黄某某带回到法院。黄某某仍拒绝偿还欠款,法院查封扣押了黄某某的车辆。

眼见车辆被扣押,黄某某知道这下躲不过了,遂于次日偿还了石某某5000元,双方来到法院,准备达成和解。经执行法官了解,二人本是好朋友,因借钱纠纷闹得不愉快,于是耐心的开展调解:“他(石某某)能在你困难时帮你一把,十万块钱毫不犹豫就拿出来借你买房,这份情谊多么难能可贵。你就是再有困难,也不应该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做人最重要的就是诚信,你就算现在还不上,也要给人家一个说法,不要让人觉得白付出了感情。他也不是不讲理的人,你们好好唠唠,争取和好如初。”在执行法官的朴实话语下,黄某某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表示自己目前确实困难,但不会再拖欠好朋友的钱,愿意于2021年7月起每月30日前偿还石某某5000元止付清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石某某申请解除对黄某某车辆的查封,该案得以圆满执结,一对好友也得以冰释前嫌。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