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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欠款终有着落 申请人急切而来满意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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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7-29 09:09:03 打印 字号: | |

“这钱拖了五年了,今天终于要回来了!”近日,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蛟河市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给付了15000元欠款,并承诺两年内还清剩余欠款,申请人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2015年12月7日, 于某向陈某借款人民币3万元, 约定月息为1.2分,并当场出具借据一份。后于某给付2015年12月7日至2016年12月6日的利息,2016年12月7日之后的利息未给付。催要无果后,陈某向蛟河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于某给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于某立即偿还原告陈某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

然而于某并未按时还款,陈某遂于2021年6月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将于某约至法院,准备当面调解,但于某在河北开大车,没时间回来,他让妻子曹某来到法院。通过交谈,执行法官发现曹某不想偿还,法官遂向其详细释明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种种后果:如果不按时还款将对于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情节严重的,还将对于某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同时法官也将这些严重后果电话告知于某。在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下,曹某终于松了口,提出想和陈某协商解决。经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曹某当场给付陈某15000元,并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于2023年1月1日前偿还15000元,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