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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献爱心 蛟河法院干警为困难当事人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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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7-13 10:08:13 打印 字号: | |

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协助执行干警办理案件期间,发现被执行人没有能力偿还欠款,甚至因没有收入导致孩子辍学,当场为被执行人捐款2000元,给这个处在困难中的家庭送去了希望和温暖。

2012年,被执行人张某某向申请人曲某某借款5000元用于家庭需要支出,约定借期为10个月;借款到期后,张某某没有资金给付,并再次向曲某某借款10000元,借期5个月,并出具借据,张某某和其妻子在借据上签名。因借款到期后,张某某和妻子王某某未偿还借款,曲某某遂将二人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2017年,曲某某经催要无果后,在法院立案执行,经办案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分月给付欠款,该案终本。

2021年6月,蛟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终本案件清查活动时,再次对被执行人张某某的财产进行调查,发现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遂来到了张某某家中,了解其实际经济状况。张某某表示,妻子外出打工不知去向,自己也没有经济来源,家庭确实困难,暂时无力偿还欠款。在与被执行人沟通过程中,随行的司法警察栾英航细心地发现如今正是学生上学的时间,而被执行人张某的儿子并没有去上学,于是向其了解情况。张某说,因没有经济收入,孩子已经辍学在家好几个月了,热心的法警栾英航当即拿出2000元钱交给张某,并劝告张某,就算家里再困难,也不能耽误了孩子上学!张某接过钱,潸然泪下,表示一定会保障儿子的学业,同时也会努力找工作,争取早日偿还欠款,给孩子做一个好榜样!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