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们越来越注重养生,对饮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随着网络发展,有关食品安全新闻也不断被曝光,那食品安全出现问题时有相关的法律来保障吗?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指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或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物性疾患的行为。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法院调查了解,2020年7月2日,被告人石某1、石某2发现家中饲养的一头小母牛即将病死,二人为了挽回损失,在自家院内将牛宰杀,后石某1将该牛拆解,剔肉100余斤,除自留牛头、牛蹄外,被告人石某1、杨某将拆解的牛肉分别出售给本村四名村民,获利人民币1000余元。案发后被告人石某1、石某2、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审理,判决如下:被告人石某1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石某2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杨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三名被告人违法所得的1000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温馨提示:牛肉的屠宰销售是需要相关的检验检疫证明,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市民最好到正规的商店、超市等处购买鲜肉及相关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