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蛟河法院成功调解王某与付某、张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在法官的主持下原告王某与两名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2020年3月26日,原告王某受雇于被告付某和张某,在工作期间因意外导致王某的左手严重受伤,张某将其送至医院救治,王某的左手食指和无名指受伤严重被不同程度截除,王某出院后,因赔偿事宜与两名被告协商未果,遂一纸诉状将二人告上法庭。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在充分听取被告的意见后,多次电话与原告进行了沟通。通过沟通后承办法官发现本案有调解的可能性,为切实有效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在开庭过程中,承办法官一边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从法律的层面对本案进行解释,另一边从人之常情的角度,给双方耐心调解,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蛟河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本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原则,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