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挪车未果,双方一怒之下大打出手,不仅矛盾没有解决,一方被拘留罚款,另一方住院治疗,真可谓得不偿失。近日,蛟河法院审理了一起身体权纠纷案。
2020年8月的一天,陈某和曲某因挪车的事情互不相让发生争吵,进而二人扭打在一起,被告曲某用拳头击打陈某的头部和面部,陈某也将曲某按倒在地进行殴打,经鉴定,陈某被评定为轻微伤,在医院住院治疗8天。公安机关分别对曲某和陈某作出行政拘留七天,罚款三百元和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陈某出院后,多次要求曲某进行赔偿,但曲某拒绝支付人身损害各项损失和医药费等费用。由于协商未果,陈某将曲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在本次事件中,双方均有错误,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最终判决陈某自行承担30%,曲某承担陈某损失的70%即5876.9元。
法官提醒: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由于开车引发的矛盾纠纷也越来越多,当我们在开车与其他司机发生矛盾时,一定要冷静,避免因冲动而造成不必要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