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蛟河法院以创新法官职能为切入点,不断探索,深度参与创新社会管理,践行枫桥经验,多措并举,强化诉源治理工作。
一是坚持创新,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坚持诉源治理与蛟河市建设平安乡村“666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相结合,推进落实蛟河法院加强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案,根据全市15个乡镇街确定主管院领导、民商事法官对口派驻辖区,设立法官工作室,定期总结派驻辖区内矛盾纠纷的特点,进行研判分析,指导两级调解组织确定调解案件种类、范围,切实做好诉源治理工作。
二是健全诉前辅导机制。建立行政诉讼争议化解中心,依托诉讼争议化解中心对本地区可能发生的行政案件提前介入,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调解、行政诉讼相互衔接的行政争议调解制度,同时将调解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大幅度降低无效诉讼,对这些案件争取利用诉前调解机制化解。
三是通过“府院联动”方式实质化解行政纠纷。对于在征收、行政强拆等过程中形成的系列案件,在受理前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争取化解大多数,减少案件进入法院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