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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闹事打骂民警 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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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10-22 14:00:47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男子酒后到烧烤店闹事,对前来处警的民警拳打脚踢,被蛟河市人民法院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2020年1月22日18时30分许,被告人于某酒后到蛟河市某烧烤店内,无故辱骂店内人员,烧烤店业主让其离开,其拒不离开并与店内人员撕扯,后路人报案。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准备将其带到派出所询问时,于某又开始辱骂民警,对民警被害人陈某拳打脚踢,抓伤其脸部,扯坏其肩章,后被民警带离现场。案发后,被告人积极向被害人道歉,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蛟河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于某以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予惩处。被告人认罪认罚,真诚悔过,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依法从轻处理,故依据相关法律对被告人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被告人酒醒后回忆说:当时喝了很多酒,情绪比较激动,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后来骂累了就在派出所睡着了,现在想想特别后悔,不应该在烧烤店闹事,更不应该打骂警察。可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买,于某终究还是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法官在此提醒大家:酒后闹事代价大,被处拘役悔莫迟!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