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间借贷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借款本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帮互助,却因为借款人的不诚信,让亲情友情变得脆弱,失去了信任,甚至对簿公堂。
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据了解,被告周某某、郑某某向原告张某某借款4万元,约定随时还款,郑某某作为担保人。到期后,原告张某某多次催款,被告周某某和郑某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张某某遂诉至蛟河市人民法院。立案后,办案法官多次联系被告前来法院,可二人总是嘴上答应却不到场,无奈之下,原告张某某向法院提出保全被告工资卡的申请。
联系周某某与郑某某的同时,执行干警及时运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信息,发现被告账户中有可供执行的金额。随后,蛟河法院执行干警在蛟河、图们两个城市之间历经波折,对被告工资卡予以冻结。在得知自己的工资卡被冻结了之后,被告便“坐不住”了,主动联系办案法官,前来法院并接收开庭手续,共同商议解决办法。最后,法官给予公正的判决,该案顺利结案。
所以说,人无信而不立。无论熟人也好,陌生人也罢,都应将诚信视为最重要的道德品质。希望通过本案,大家与人交往中都建立起诚信的桥梁。蛟河法院将紧紧围绕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加积极的回应每一个当事人的司法诉求,让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获得感”更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