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蛟河法院妥善执结了一起涉军维权案件,确保了部队资产如期回收。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房地产管理处与张某、王某、李某等多人发生租赁合同纠纷。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合同解除。但是在判决生效后,张某等人拒不履行法律生效判决文书进行腾迁,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房地产管理处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并多次约谈张某等人。经过调查了解发现,张某等人都是做废品回收生意的,在军区的土地经营多年,而且拖欠了多年租金,他们认为虽然法院判决了,但军队没有执法权,所以一直拖着没有搬迁。虽然执行干警先后上门十余次进行沟通,张某等人还是拖延执行,依旧认为拖一拖就可以不用搬迁了,当被执行人张某等人收到了强制腾迁公告和罚款通知书时,态度立刻发生了转变,面对法律的威严,张某等人彻底打消了拖延履行的念头,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和说服教育,最终张某等人表示立即履行判决义务,三天内就腾空了涉案场地,并将场地交还给军队,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