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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法院:新站镇法庭首次开庭 当日立案便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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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蛟河法院  发布时间:2020-07-21 09:57:30 打印 字号: | |

7月20日下午,在新站镇政府三楼的一个办公室,蛟河市人民法院的法官赵宏国在此审理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

这个办公室就是目前新站法庭的位置,虽然是暂借于此,但作为新的基层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是法院的前沿阵地,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调解的追偿权纠纷案件就发生在新站镇某村。原告苏某在2004年至2016年担任村主任期间,因村里修路、安装自来水等缺少资金,苏某为村里垫付了各种费用87000元,后村内陆续偿还61240元,尚欠25760元及利息至今没有偿还。

我院于2020年7月20日立案后,当天下午在新站法庭开庭审理,这也是在新站法庭开庭审理的首个案件。经我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别于2020年12月31日前和2021年12月31日前还清全部欠款及利息。

蛟河法院当天立案结案,一次性高效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同时我院利用新站法庭地理位置优势,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依法合理利用司法手段助力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能力,新站法庭的工作人员将继续秉持一颗维护公平正义的拳拳之心开启公正审判的远航征程。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