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运用远程视频方式调解了三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不到24小时,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让群众足不出户便能及时化解纠纷,实现疫情防控与诉讼服务两不误。
一、案件信息 “急”推送,矛盾纠纷“巧”化解
早8时30分,诉前调解员张晋准时坐在电脑前,看到告诉人蛟河市某农机设备有限公司通过调解平台向蛟河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申请对三起买卖合同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张晋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了解案情,采取相应措施。第一起案件告诉人于2019年4月出售给孙某拖拉机一台,尚欠22,030.00元购车款未给付,张晋通过电话联系孙某,孙某表示已经收到法院推送的诉前调解案件信息,将马上联系告诉人偿还款项。当天下午该案件告诉人撤回告诉。
二、视频调解“暖”人心,速到法院“送”现金
第一起案件未费“吹灰之力”,调解员张晋备受鼓舞,一鼓作气准备对该农机设备有限公司和刘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视频调解,当天及时与刘某进行沟通,并反复指导其进行微信视屏调解的具体操作,在三方视屏调解达成协议后,刘某不禁对调解员张晋表示:“没想到疫情期间,法院还能为了这点小事大费周折,尤其是你还这么年轻,和我孩子差不多,一遍遍的指导我操作,给我讲道理,不为别的,就为你的这份心我今天也把钱给送去……”两个小时后,告诉人在法院取走现金20,000.00元,并撤回告诉。
三、诉前调解“止”纷争,事后回访“钱”到位
当天下午,在调解员张晋的协调沟通下,第三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化解,双方约定剩余购车款22,030.00元七日后给付,并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到期后,张晋按照惯例对具有执行内容的案件打电话回访询问履行情况,在得知侯某还没有履行给付欠款的义务后,又接连给其打电话释法明理。“你们也太负责任了,以后我有官司也要找你们……”在调解员的督促下,侯某及时偿还了告诉人欠款。
蛟河市人民法院注重发挥诉源治理功能,搭建多元化解纠纷平台,截止至目前,蛟河市人民法院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化解的案件占一审案件比为42.87%。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蛟河市法院充分利用“在线法院”平台进行在线立案、在线调解等诉讼活动,成功线上化解案件74件, 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诉权,实现了人民群众足不出户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