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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住院治疗 法官医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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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6-16 09:39:5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吉林市结核病院的办公室里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

2019年10月,李某和王某在医院治疗期间,因琐事发生争吵,并厮打在一起,李某将王某的胳膊扎伤,王某受伤后报警,派出所民警主持双方调解未果。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李某赔偿医药费、护理费,等合计费用5976.67元。

因原、被告双方均为住院患者,不能到本院参加庭审,医院也不具备网上开庭的条件,为快速审理案件、化解纠纷,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法官赵丽娜决定到医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

在医院提供的办公室内,法官身着法袍,一声“现在开庭”即开始了这起身体权纠纷案的审理。不一会儿功夫,下了班的医生、护士以及一些病人,便围拢在“法庭”门口,“旁听”他们的庭审。庭审结束后,医生们聊天说道:“在医院工作这么多年了,法院在医院开庭还是头一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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