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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法院开展高空抛物、坠物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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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蛟河法院  发布时间:2020-05-07 10:35:2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高空抛物、坠物案件法治宣传工作,增强居民风险防范意识,4月1日下午,蛟河法院的工作人员前往我市三个小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蛟河法院制作专题宣传手册和条幅,活动中,干警向社区居民普及高空抛物案件有关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用鲜活的事例进行说明,如:一个鸡蛋从4楼抛下来砸中行人就会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高抛下来就可以让行人的头骨破裂;从25楼抛下就可能致人当场死亡。提醒广大群众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也要约束自身行为,呼吁居住高层的居民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的物品及室外悬挂物。有小孩的家庭要加强对孩子教育,居民平时出行特别是在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要尽量远离高层建筑物。

 

我院此次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到我市三个街道社区,共向小区居民、物业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切实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注意“头顶上安全”,加强公众认知,我院将继续对我市各个小区进行法治宣传和普法宣讲,力争在上半年之前将法律知识、法律常识渗透到我市所有小区。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