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疫情联防联控措施,蛟河市人民法院调整了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服务工作安排,自2月3日起,延期已排期的开庭案件,充分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网络平台、电话、微信小程序等方式积极开展网上立案、线上调解、互联网庭审等线上诉讼服务,真正实现防控疫情、审判执行两不误。
2月20日上午,蛟河市人民法院成功通过微信小程序在线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既满足了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护自身人身安全的需求,也保障了其诉讼权益。
申请人潘某以劳务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申请人某粮油公司给付拖欠的工资1.7万元。受疫情影响,当事人无法来院立案处理。立案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为了及时保障农民工权益,第一时间打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并宣传与指导通过微信小程序的调解平台进行线上立案并申请诉前调解,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调解员在约定时间组织了双方视频调解。最终双方对拖欠工资的还款方式达成一致,并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真是没想到,不用出门法院就能帮我把案子给调解了…”,当事人发自肺腑的说到。此次线上调解避免了因案件延期审理而影响时效,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双方当事人解决了纠纷,解决了申请人多年讨要工资无果的问题,得到了当事人对我院的极大称赞。
整个线上调解过程仅花了20分钟,避免了当事人线下奔走的麻烦。人民调解平台的应用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初衷。后期,我院将进一步推广人民调解平台的应用,增派人民调解员,使之真正落实到司法便民利民之处。
疫情防控期间,蛟河法院借助微信小程序,开通线上调解平台,截止目前,累计网上审核通过登记立案案件80余件,成功调解5件,当事人撤诉2件,并积极开展网上缴费、电子送达、线上开庭等诉讼服务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