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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案件“复活”,一执结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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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10-31 08:45:21 打印 字号: | |

一条不经意的线索,三个终本案件“复活”,近日,蛟河法院一次执结了四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威严。

据悉,王某涉及四个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作出判决后,要求王某在规定时间内偿还欠款及利息,但是王某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四名申请执行人陆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阶段,王某一直没有露面,换了联系方式,申请人也不知道王某的下落,也无法提供王某财产线索,办案法官第一时间查封了王某名下的银行卡,调取了王某的银行卡流水记录,通过分析,没有发现王某工资账户。法院在穷尽手段查人找物未见结果后,按照规定,三个案件进入终本程序,案件管理系统每半年定期自动查控,但都未反馈到有效信息。

案件的转机发生在被执行人王某的第四个执行案件,在法官办理约谈当事人的时候,申请执行人张某不经意间提起到被执行人王某曾经在铁路系统上班,但是不清楚具体是哪个单位,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就不上了,办案法官突然反应过来,法院之所以没有查询到王某工资账户,是因为王某多年前就办理了停薪留职,办案法官马上想到王某虽然早已停薪多年,没有工资,但王某还没有到退休年龄,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应该没有取走,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蛟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吉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均未查到王某的公积金账户,最后执行干警在长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查到了王某的公积金账户,账户里面还有16万余元尚未取出的公积金,执行干警马上对王某的公积金账户进行了查封冻结。今年10月份,王某到达了退休年龄,在王某取公积金的时候,发现账户被冻结,迫于压力主动联系了办案法官,“你好,法院么,我是王某,我错了,你们把我公积金账户解开吧,我还钱,我公积金的钱够用,四个案子我都能还款”。执行法官接到电话后,立即前往长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陪同王某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将王某所需缴纳的执行案款装进公文包的那一刻,执行法官终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三件终本案件,一件在执案件,四案全部执结。

蛟河法院以坚持长期查控和终本结案条件审核为着力点,对历年终本案件进行清理的同时,严把新收案件终本结案,最大限度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追求案件实际执行到位,保障胜诉当事人的权利。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