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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法院采取四项措施狠抓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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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蛟河法院  发布时间:2019-08-23 09:02:06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蛟河法院的执行案件一直处于上升趋势。由于人员少、案件多,加之一些被执行人社会诚信度的低下,“执行难”一直困扰着法院的执行工作,因而执行工作也就成了社会普遍关注的“窗口”、信访的高发区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地带。为此,院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执行”的工作方针,积极争取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不断创新执行理念,改革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促进执行案件的良性循环,案件的执结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一、规范执行行为,转变执行作风。院一是对长期未结执行案件摸清底数,分类造册,逐一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时执结。统一规范执行案件结案标准,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方式的适用标准,实现对执行案件从立案、执行、结案、归档全过程的实时监督、无缝管理。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执行、文明执行,杜绝蛮、横、硬行为和作风。严格按规定采取搜查、拘留、查询、冻结、扣划等强制执行措施,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不执行、乱执行等现象。

二、狠抓专项活动,加大威慑力度。院积极开展春雷行动”、“夏日闪电”等专项行动, 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一是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对历年来未结案件进行了全面的摸底分类,对执行中的“老赖”,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的前提下,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积极采取纳入失信黑名单、联合信用惩戒、罚款、司法拘留、追究拒执罪等措施,促使案件执行取得明显成效。

三、狠抓队伍建设,加强内外监督进一步加强执行干警的想信念教育,引入源头活水,促使执行干警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的能动性,树立亲民、文明、负责、务实、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为民新形象,以反腐倡廉建设为重点,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监督渠道,加强对执行工作的有效监督

四、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以宣传促执行,营造全方位、有震慑力的执行舆论氛围。一是着力于新媒体的运用。发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地区范围内影响大的优势作用,加强微信公众号的平台运用,全院干警主动转发扩大工作影响面,让人民群众可以通过“朋友圈”及时了解执行攻坚的实时战况。二是建立完善宣传机制。进一步规范宣传工作目标,加强宣传成果的转化。促压力变动力,调动执行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加大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宣传广度,在上班高峰期及居民活动高峰期播放户外电子屏幕上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个人信息名单,公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强力宣传,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四是深化执行宣传工作的力度。开展宣传法律活动,制作执行宣传海报及宣传单,在居民集中的区域及场所张贴和发放,接受群众咨询,听取群众意见及建议。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