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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所里审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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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蛟河法院  发布时间:2019-08-21 14:38: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民事法官马影在吉林市戒毒所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

经审理查明,原告赵某与被告王某2014年末相识并自由恋爱恋爱期间感情尚可,但相处后赵某发现王某有吸毒的不良嗜好,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毒瘾逐渐增大,赵某多此劝诫,均无济于事。2016年赵某出国打工,在打工期间王某告知其已经成功戒毒并保证不再吸毒,在2017年赵某回国后与王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婚后仅仅一个月的时间,赵某被告知王某将要被强制戒毒,心灰意冷的赵某便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官马影考虑到被告正在强制戒毒,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办案法官将开庭地点设在了吉林市戒毒所。考虑到被告正在被强制戒毒可能会有不稳定情绪,办案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的耐心交谈之后,被告心平气和地表示同意与原告离婚,并表示自己争取早日戒毒成功回归社会,至此本案顺利结案。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吸毒不仅危害自身健康,更祸及家庭与社会。一段原本幸福和谐的婚姻,因沾染毒品陷入了感情破裂、亲属离散的境地。我们一定要抵制毒品侵害,构建和谐社会。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