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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汇编(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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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城政法  发布时间:2019-06-12 11:09:21 打印 字号: | |
  71.线索核查办理有哪三项制度?

宣传发动和举报奖励制度、定期研究和协调处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72.《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的“六个围绕、六个重点”分别是什么?

①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

②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情况;

③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

④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

⑤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⑥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情况。

73.此次督导的机制建设方面有哪些重点内容?

政法部门协作机制、纪检部门协作制度、组织部门协作机制、齐抓共管机制。

7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对个人问责情形有哪些?

①在任期内因领导不力或摸排不仔细,工作不落实,应摸排或未摸排甚至隐瞒包庇,致使辖区内黑恶势力得不到有效打击,被上级机关挂牌督办的;

②为涉黑涉恶案件当事人说情,干扰、阻挠办案的;

③因泄密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或案件发展受影响的;

④私自通过互联网和微信、微博等通讯媒介发布与涉黑涉恶案件相关的文字、图片、视频等。

7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相关责任人如何处理?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启动教育问责“三项制度”直至给予党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6.崇信县扫黑除恶举报方式有哪些?

①举报电话:县扫黑办 0933-6121715

县公安局 0933-6121762

公安局指挥中心 110

②举报邮箱:cxzhengfa@163.com

③来信来人举报地址:崇信县统办大楼306室

77.举报11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指未被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所掌握的哪几类情形?

①举报违法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基本事实的;

②举报违法犯罪嫌疑人藏匿地址的;

③举报重大案件犯罪线索或重要人证、物证的。

78.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奖励的原则是什么?

举报奖励坚持按照一案一奖、按案施奖、物质奖励的原则根据奖励标准确定奖励金额。

79.崇信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奖励标准是什么?

凡向扫黑除恶办举报涉11类黑恶势力性质范畴的情报线索,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查证查实的,应当对举报有功的人民群众予以奖励,并按其举报案件的案情计算奖金。但与案件有直接关系的当事人不在此列。按照下列标准对举报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①举报涉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有价值线索,奖励5000元;

②向公安机关提供涉黑涉恶逃犯(网上在逃人员)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的,奖励5000元;

③举报10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行为经破获一般案件(涉黑恶犯罪嫌疑人数达到3人的且有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5年以下的)的线索,奖励1-5万元;

④举报11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行为经破获重大案件(涉黑恶犯罪嫌疑人数达3人以上5人以下(不含5人)的且有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的线索,奖励5-10万元;

⑤举报10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行为经破获特别重大案件(涉黑恶犯罪嫌疑人达5人以上8人以下(不含8人)的且有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的线索,奖励10-15万元;

⑥举报10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行为经破获最高奖励案件(涉黑恶犯罪嫌疑人达8人或以上的且有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并能深挖抓获“保护伞”人员的)的线索,奖励20万元。

80.崇信县部署开展的扫黑除恶六个专项行动是什么?

①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②县城农贸市场集中整治行动;

③突出治安问题整治行动;

④娱乐场所专项清查整治行动;

⑤危爆物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⑥扫黄打非专项行动。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