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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法院开展“春雷行动”
把握春节时机,打响新年执行“第一枪”
蛟河法院开展“春雷行动”
把握春节时机,打响新年执行“第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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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娄建功  发布时间:2019-02-15 14:23:45 打印 字号: | |
  为确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及时实现,我院积极响应省高院开展的“春雷行动”,我院执行局认真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在春节前详细制定了“春雷行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准备充分利用春节前后外出务工人员返乡高峰期,把握最佳执行时机,在春节小长假结束后,我院执行干警在2019年2月11日、12日两天里,执行干警打响了新年执行“第一枪”。执结案件3起,执行回款5万余元。

    2月11日执行干警分为两组,一组执行干警来到松江镇曹家沟下屯,刚好将常年在外打工,如今返乡过年的被执行人柏某堵在家中,柏某表示拒不还款,随后被执行干警带回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向被执行人柏某耐心释法,最终柏某和申请人达成和解;二组执行干警来到李某家中,李某并不在家中,通过执行干警的多方走访调查,得知被执行人李某正在一家快递公司楼下打麻将,执行干警迅速到达现场,将其带回法院。被执行人李某在被带回法院之初,态度很坚决,拒绝偿还欠款,执行法官耐心向其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后,依然强调自己没钱,无法还款。最后,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将其拘留十五天,李某当场愣住,迫于拘留压力决定还款,通过与申请人的协商,承诺先拿出4万元钱并分期偿还申请执行人的欠款。两起案件顺利执结。

     2月12日清晨,执行干警驱车来到前进乡太阳村,将返乡过年的“老赖”李某堵在家中,李某涉及的欠款不多,仅1万元货款,但法院的判决生效后的两年里,拒不还款,在法官与其沟通过程中,表示即使强制拘留也无法还款,最后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当办理好拘留手续,李某即将进入拘留所时,迫于法律的威慑力,决定还款,1万元,本案顺利执结。

     虽然辛苦,但是我们的执行干警们看到申请执行人拿到执行款脸上露出的笑容,更加坚定了执行干警们破解“执行难”这一问题的决心。我院将充分发挥执行干警主观能动作用,穷尽执行措施,提高执行质效,充分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为“春雷行动”谱写新篇章。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