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下午,一起担保合同纠纷的申请执行人孙某,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喜悦心情不言而喻,因为一件纠缠了20年的案子最终得到圆满解决,对执行局干警的工作表达了充分肯定和由衷的感谢。
申请执行人孙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于2000年11月21日在蛟河法院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同时被执行人李某由于犯罪被判处刑罚,申请人表示同意本次执行可以终结执行,此案告一段落。
直至2019年初,蛟河法院执行局在清理陈年旧案时,发现了这起尘封了近20年的旧案,经过多方查找,我院执法干警联系到了申请执行人孙某。
在2019年1月15日上午,孙某来到了执行局,并拿出当年与被执行人李某的判决书和执行的相关文件,因为案子比较久远,当年的办案人员都已退休或者已经调离,法院执行干警从孙某的交谈中,获知此案的来龙去脉,并得知被执行人李某目前已经被刑满释放,有可能在蛟河办事,执行干警快速出击,把即将坐车离开的李某“请”到蛟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经执行干警近3个小时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李某将8000元欠款一次性付给了申请执行人,至此,尘封了近20年的案件被执结。
本案虽然久远,但是蛟河法院的执行干警们,新人理旧账,主动作为,为当事人送上了一份可喜可贺的“年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