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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人民法院“三同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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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蛟河法院  发布时间:2018-03-22 16:32:1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三同步”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三同步”工作深入贯彻到涉黑涉恶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以维护整治安全和社会长久治安为目标,以依法办理为前提和基础,提高互联网条件下我院应对风险能力水平,提高我院公信力,努力开创新时代司法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坚持统一领导、坚持公开透明正面宣传的原则,落实依法办理环节责任主体、依循新时代司法工作特色规律,把握新时代司法工作新格局,把“三同步”工作中依法办理环节作为首要环节、制定完善措施决策,再根据措施计划部署开展各项工作、统筹业务工作与宣传舆论工作,确保“三同步”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反馈。 

  三、具体措施 

  (一)根据我院审判工作特点、成立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统筹协调,确保“三同步”工作有计划、有安排的实行。 

  (二)建立与全院干警考核及评优相联系的“三同步”工作考核制度,并纳入我院统一的管理制度之中。 

  (三)根据依法办理方案程序,确保程序符合司法工作规律,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确保审查合法性、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四)认真落实重要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案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具有黑恶性质的,不得定性为涉黑涉恶案件,防止因决策失误或不当引发重大舆情。 

  (五)经审查定性为涉黑涉恶案件的,要坚决以事实证据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处理,以确保案件的公正性,确保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确保经得起公众的考验。 

  (六)对于案件中关键环节、重要节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以及可能对依法办理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风险问题等予以明确,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应对举措。 

  (七)建立完善的舆情预警系统和危机应急预案。在出现突发重大舆论事件、重大涉黑涉恶事件等有碍司法公正、司法形象的事件时,成立相关工作小组及时处理事件。                                      

   (八)随时监测微博、微信、头条新闻等新媒体平台动态。坚持常态监测、动态监测和重点监测相结合,对涉黑涉恶案件的相关政策文件、改革举措、重要司法解释、重大敏感事件,在研究、出台和办理阶段,应当全程开展专项监测。 

   (九)要确保排查线索的准确性。出现的不实信息、可能引起重大舆情的言论要及时向上级机关和政法委、宣传部等部门报告。  

  (十)每次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后,对于事件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领导小组、上级院及有关部门。  

  四、处置原则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肃政治纪律,维护正常秩序。 

  2.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对于涉黑涉恶案件应当在了解掌握案情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公众对案件的心理,朝着有利于消除公众疑虑、防止舆论炒作的方向及时公开案件事实。 

  3.坚持分类处置的原则。严格区分不同案件类型的涉黑涉恶案件,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以法律法规为事实依据。 

                          蛟河市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