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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法院拘留+教育破难题十年积案见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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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瑞刚  发布时间:2018-08-28 16:43:14 打印 字号: | |
  “拖欠十年的借款终于有盼头了,真要感谢法官的不懈努力。”8月28日,申请执行人赵某某收到了第一笔执行回款2万元。至此,蛟河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初艳忠抓住执行的有利时机,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基础上,通过大量说服教育工作,促使一起十年借款积案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每年8月30日前给付申请人2万元。

  2009年9月,被执行人张某(女)打算为其子及弟弟办理出国,通过他人向申请执行人赵某某借款15万元。后来出国的事没有办成,但钱也没有给赵某某返回去。赵某某无奈之下起诉至蛟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局办案人做工作,张某仅给付赵某某4万多元,因被执行人张某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当时患有肺结核疾病,无法采取拘留强制措施,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案件进入终本程序。

  在今年开展的执行攻坚活动中,执行局对执行积案进行梳理排查,加大了对积案的执行力度。执行局副局长初艳忠及时与申请执行人进行联系沟通,了解被执行人目前生活情况、身体状况。在得知张某目前身体已经康复,正在忙着筹备孩子婚礼的情况后,马上传唤被执行人张某到执行局。办案人向其进行了必要的释法明理工作,讲明逃避执行的利害关系,但其以没有还款能力等理由,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决定对进行司法拘留。摄于法律的威严,张某幡然悔悟,表示尽量想办法筹款。办案人抓住转瞬即逝的最佳时机,循序渐进地对其进行了大量的思想疏导和法律宣传工作,促使其思想得到转变。经过办案人的不懈努力和得当措施,促使这起十年借款积案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每年8月30日前给付申请人2万元,并由两名担保人自愿为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确保被执行人按照执行和解协议按期给付。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