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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法院费周折执行欠薪案农民工致谢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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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瑞刚  发布时间:2018-06-14 14:13:42 打印 字号: | |
  “感谢执行法官费尽周折,为我们讨回了工资款,这可是我们的血汗钱啊。”6月13日,来自蛟河偏远乡镇的冯某某、边某某等5名农民工将一面上书“为农民工讨债好法官”的锦旗送到了蛟河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初艳忠、办案法官郑佳君手中,感谢执行法官为他们讨回了拖欠两年之久的工资款20272元。

  被执行人王某某、王某家住吉林市,曾在蛟河市天北镇农村经营草炭生意期间,拖欠冯某某、边某某等7名当地农民工资4万余元。7名农民曾多次向王某某、王某催要工资未果,特别是冯某某、边某某等四人均是60岁以上年龄了,眼看着辛辛苦苦的血汗钱要付之东流,更是着急上火,无奈之下起诉至蛟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后,两名被告人始终没有履行法律义务。2017年1月,经冯某某等人申请案件进行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郑佳君一方面主动与申请人进行联系沟通,对申请人进行思想疏导、心里宽慰。另一方面依法向被执行人曹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限制高消费令等相关手续,两名被执行人行踪不定,始终躲避执行、逃避执行,且依职权查明两名被告人名下无存款及房屋登记、车辆信息。执行法官虽多次到吉林市进行执行,但案件始终没有进展,案件一拖再拖、无法执行。在今年开展的执行攻坚活动中,执行局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等九类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对这起涉及7名申请人的民生案件坚持落实到人、跟踪督办、定期调度,但始终联系不上被执行人王某某、王某。执行法官郑佳君通过积极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对被执行人王某某一批草炭及时进行了查封,迫使被执行人王某某主动履行执行法官。执行法官郑佳君及时对其进行释法明理,讲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利害关系以及申请人生活难处,促使王某某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其拖欠7名申请人的工资款,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冯某某、边某某等代表7名申请人为执行法官送来锦旗,发自内心地对执行法官的辛苦付出给予了充分肯定。执行局副局长初艳忠在接待中表示,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尽最大可能地为7名申请人执行剩余工资款。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