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蛟河市法院全力打造“道交一体化”升级版
让交通事故理赔“只跑一次”成为现实
分享到:
作者:曾瑞刚  发布时间:2018-04-23 10:23:29 打印 字号: | |
  一起交通事故达成赔偿协议,经办案法官现场审查予以司法确认,通过法院远程签章系统盖章,原告、被告、保险公司三方当事人当场拿到法律文书,整个过程仅用26分钟。

  一起交通事故赔偿达成调解后,当事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在线点击保险公司一键理赔任务流,两个小时后保险公司将10726.82元赔偿款打入原告账户。

这一切得益于蛟河法院全面打造的“道交一体化”纠纷化解平台建设,以往需要当事人耗时费力地往返多个部门、办事程序繁琐、事故理赔难等问题,如今通过“道交一体化”调解中心一站式调解得到迎刃而解,交通事故理赔“只跑一次”已成为现实。

“道交一体化平台”通过在线赔偿预算、在线纠纷调解、在线纠纷审判、在线保险赔款支付,一是有效提升了纠纷化解效率,最大程度方便人民群众;二是有效提升司法透明度,形成了类案同判司法机制;三是有效预防化解纠纷,减轻了员额法官的工作压力;四是通过部门联动,创新了道交纠纷处理新渠道,可更快更便捷为当事群众提供更好更优的诉讼服务,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按照省法院、吉林市委政法委、吉林中院、蛟河市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蛟河市法院扎实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建设,整合公安、司法行政、人民法院、保险行业协会、司法鉴定机构等多部门力量,将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调解司法确认、伤残鉴定、在线诉讼、立案审查、诉讼费缴纳、在线视频开庭、一键理赔等纳入平台,有效化解道路交通矛盾纠纷,切实减轻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诉累,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一是高度重视,推进 “道交一体化”平台建设。院党组高度重视“道交一体化”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坚持要么不干,要干就干好的原则,结合当地道路交通纠纷案件审理实际,及时向蛟河市委政法委提出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的总体构想,赢得工作上的大力支持下,会同公安局事故处理中队、司法局、保险行业组织共同签发了《蛟河市道交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全流程在线的事故责任认定、损失确定、司法鉴定、赔偿调解、法院诉讼和保险赔付等服务。与此同时,积极筹措资金,购置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桌椅等办工设备,于2017年11月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软件正式上线运行。并购置一套远程签章系统,保证了当事人当场可以拿到法律文书。

  二是坚持调解前置,确保大量纠纷在诉前有效化解。组建了道路交通事故专业审判团队,选派两名优秀法官专门处理道交纠纷案件,司法局选派了两名优秀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编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手册》,由交通事故处理中队发放给当事人,详细告知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平台的内容及优势,详细告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事项、标准及诉讼费收取办法,通过调解中心调解的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等相关事项。对符合前置调解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均先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期限一般为15日。调解协议达成后,当事人可在线申请法院司法确认,无需到法院立案、出庭。由办案法官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通过法院远程签章系统盖章后,当事人可当场取到法律文书。目前,已诉前成功调解39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其中,22件案件申请司法确认,当事人领取了法律文书。

如季某某与宁某某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中心支公司事故纠纷一事,经调解双方达在协议,随后三方当事人当场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三方当事人当场进行立案,经过办案法官审查,在确认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后,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通过远程签章系统盖章,三方当事人当场拿到了裁判文书,整个过程只用了26分钟。大大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避免了当事人的奔波之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三是在线一键理赔,有效破解保险理赔难题。在调解成功后,及时将事故相关票据、被理赔方收款账户等信息全部扫描录入“道交一体化”网上数据操作平台系统,然后当场发起一键理赔任务流,当事人无需再到任何部门跑腿,理赔款均于调解3日内到达被理赔方账户,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也保证了调解协议的快速履行。目前,有7件案件通过启动保险公司一键理赔任务流,被理赔方3日内就收到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款项。如李某某与陈某某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蛟河支公司事故纠纷时,在调解成功时已经是下午两点左右了,陈某某启动了保险公司一键理赔任务流。下午4点时,保险公司将10726.82元赔偿款打入了陈某某账户,真正实现了当事人少跑腿,高效快速保障当事人利益的实现。

  四是规范工作制度,有效提高全流程工作透明度。按照吉林市委政法委牵头、多部门联合下发的《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和蛟河市委政法委牵头、多部门联合下发的《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蛟河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流程操作细则》、《蛟河市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操作办法(试行)》、《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讼须知》、《道交一体化调解员报酬支付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特别是统一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标准,有效地防止了“同案不同判”问题。而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办案,又使得每一个流程和节点当事人都实时可查,所有操作和数据修改都全程留痕,有效提高工作透明度,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为“道交一体化”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