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法院把机关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为法官和其他干警依法履职提供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
一是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各项安全保障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强化广大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通过广泛而又深入的思想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解决广大干警思想上的麻痹和侥幸,纠正错误认识,把抓安全防事故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特别是增强全体法院干警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防火防盗意识,要求做到人走要断电关灯锁门,卷宗要锁好,谨防丢失。
二是完善安全措施,有效提高法院安全防护能力。建立严格的门卫、检查、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来访时间等做好登记,便于掌握人员进出情况和日后备查;坚持夜间和节假日干警值班制度,定时和不定时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在法院大门、办公区楼大厅、审判区等定点巡逻检查,对来访人员、进院车辆进行询问和登记,以维护正常的办公和审判秩序。严禁法官在工作区接待当事人,一律到统一指定的区域按规定接待当事人、代理人。
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形成保障法院安全的合力。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就工作中发现的治安问题、治安隐患及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等,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公安机关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与公安机关形成应急联动机制,定期进行处置突发事件的演练,确保法院机关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