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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法院专业法官会议有效提升民事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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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瑞刚  发布时间:2018-03-30 08:36:4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高民事案件质量,妥善审理好疑难复杂、新类型民事案件,蛟河市法院注重发挥民事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充分运用集体智慧集中研讨疑难复杂案件,为办案法官理清审判思路、准确适用法律发挥了极大的指导作用,有效地提高了审判质效。去年以来,召开专业民事法官会议24次,研究民事案件106件。2017年民事案件上诉率为10.3%,发改率仅为1.4%,上诉率、发改率与2016年的17.6%、31.6%相比下降非常明显。

  根据司法改革和审判工作需要,蛟河市法院从去年开始成立五个专业法官会议组织。民事专业法官会议成员由分管立案和民事工作副院长、审判团队负责人组成。一是重点研究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及在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难以把握的问题,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如就身体权纠纷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公有住房所有权确认问题进行研讨,理清审判思路、准确适用法律。经过集体研究改变合议庭意见9件,上诉后二审法院均维持原判。二是重点研究有社会影响、涉及当事人较多的同类型案件,统一适用法律意见,确定统一执法标准,用以指导审判实践。如妥善审理了时间跨度较长、当事人员较多的涉及金海煤矿的380多件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案件。三是对拟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的民事案件先行审查过滤,以压缩上会民事案件的数量和范围,尽可能地缓解审判委员会的工作压力。

  分管民事审判工作副院长徐亮表示,专业法官会议能够统一适用法律意见,确定统一执法标准,用以指导审判实践。特别是一些年轻法官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时,有了“把脉”的身边“老师”,既是一个专业知识学习的平台,又是一个审判水平提升的途径。
责任编辑:蛟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