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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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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瑞刚  发布时间:2017-12-15 09:31:06 打印 字号: | |
  蛟河市法院作为全省家事审判改革基层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审判路径,创新司法方式方法,有效化解了家庭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经验做法得到了省高院的认可和最高院专委的肯定。自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共办结家事案件851件,无一发改案件,无一上访事件。吉林市委改革办《吉林市改革工作》信息刊发了《蛟河市五措并举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经验,吉林省法学会主办的《法治吉林建设研究》刊物转载了《蛟河市法院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构建多元化化解家事纠纷机制》经验。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构建家事审判新格局。建设以“和”为主的旋律、以“情”为主基调的“家居客厅式”调解中心,组建由7名优秀女法官为主的家事审判专业团队,制定《家事审判工作流程》等制度,规范了家事审判工作的相关细节。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创新家事解决新方法。针对婚姻家庭类案件私密性强、举证难、认证难等问题,聘请56名社区、村委干部为首批家事调查员,负责客观真实的搜集案件当事人婚姻家庭等各方面信息,辅助法官对家事案件作出公正处理。针对部分离婚、赡养等家事案件中一方当事人不到庭的情况,将司法服务关口前移上门,主动接触家事纠纷。

  三是加强联动合作,形成家事解决新合力。协调组织妇联、民政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共同探讨研究多方联动预防解决家事纠纷问题,与各部门联合下发了《建立涉及婚姻纠纷联动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等4个文件,力求将家事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与基层人民调解员、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三级妇联干部、各中小学法制辅导员联合建立四个网络和解平台,通过在线互动、答疑,及时解答家事矛盾纠纷。

  四是强化司法救助,畅通解决家事困难新途径。关注确有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全力为其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手续。并积极对家事案件进行案后跟踪、回访及帮扶,了解当事人的生活和感情恢复情况,对生活确有困难人员,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动帮扶机制。

  五是注重宣教结合,营造和谐新氛围。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家事审判典型案件,深入社区、乡村、学校开展普法宣传。印发《家和万事兴》教育读本5000本,增强广大群众的家庭观念,促进家庭和睦。从思想源头提高人民群众对家庭伦理道德、家庭对社会责任等的认知和认同。
责任编辑:齐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