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蛟河市法院执行团队负责人初艳忠通过大量法律释明和亲情感化工作,通过和解方式先后执行了4件赡养案件,有效地化解了老人与子女隔阂,解除了老人的后顾之忧,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赡养案件是典型的涉民生案件。赡养费的给付不只一次,如果被申请人不能从内心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应承担的法律义务,申请人可能需要不间断的申请执行,案件会陷入无休止的循环执行当中。为此,执行团队负责人初艳忠在执行涉及老年人赡养案件过程中,注重矛盾化解与亲情再续,通过思想疏导唤起子女良心的觉醒,使之亲情和人性复归被执行人自觉自愿的履行赡养义务。在执行新站镇72岁的老人与唯一养子赡养案件中,为彻底化解矛盾、修复亲情,办案人初艳忠从亲情、人伦、道德情感方面不厌其烦地做养子工作,并向其讲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同时,从维护老年人切身利益出发,注重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寻找问题症结所在,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走不便的实际情况,办案人主动来到老人居住地,找到老人亲属了解双方矛盾症结。并邀请其亲属一同劝说养子,讲述老人生活的艰辛,以及老人将其养育成人的种种不易,领着养子去看老人的破旧住处。最终,通过办案人的循序渐进地思想疏导,促使养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主动向老人承认错误,表示今后将按月给付赡养费,案件通过和解方式得到了妥善解决。
办案人还先后通过和解执行方式,妥善执行了另外3件赡养案件,促使天北镇赵某、白石山镇孙某某、松江镇李某某等3位老人老有所养,有效地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