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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法院获得吉林市级劳动模范集体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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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瑞刚  发布时间:2017-05-02 13:11:33 打印 字号: | |
  4月28日,在吉林市组织召开的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上,蛟河市法院被吉林市委、市政府评为2014-2016年度劳动模范集体。

  三年来,蛟河市法院以铸就铁案、打造精品为审判工作的最高追求,将“崇法、致公、明德、笃行”的法院精神转化为具体司法实践,以实际行动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一是惩恶扬善,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坚持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原则,先后审理了高铁施工涉及15名被告人故意伤害案、涉及11名被告人拐卖妇女儿童案等一批影响社会稳定和侵害群众利益的刑事案件。通过大量辨法析理、调解疏导工作,妥善审理了东山21户居民财产损害赔偿案、3家出租车公司与317名承包人合同纠纷案等一些事关民生民利的民事纠纷案件。打破传统执行模式,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与全国18家银行“总对总”网上查控。积极尝试在商业街LED屏幕曝光“老赖”,并限制贷款、高消费等措施,让“老赖”无处遁形。 二是便民服务,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强化诉讼引导、法律咨询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努力把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为文明高效的诉讼窗口。主动深入行动不便、患有疾病的当事人家中,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积极回应群众普法需求,开展法院普法开放日活动。结合典型案件编发感悟性、警示性公益短信,举办法律专题电视讲座,为广大群众送去法律的“及时雨”。稳步推进家事审判试点工作,精心建设以中华传统“和合”文化为主题的“客厅家居式”调解中心,妥善解决家事纠纷案件。在全省家事审判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介绍经验,得到了最高院专委杜万华等领导的充分肯定。着力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建成并开通了电子法院,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完成网上立案、缴费、送达、证据交换及案件查询等诸多诉讼活动。吉林地区、全省法院系统现场会先后在市法院召开。 三是履职尽责,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庆七一做合格法官主题演讲、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辅导等活动,不断坚定干警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完善法官专业会议制度,集中研讨疑难复杂案件,不断提高案件质量。院领导主动走访基层人大代表,坦诚纳谏、主动问诊、改进工作。丰富思想政治工作,营造了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责任编辑:齐麟